心存侥幸冲卡 一男子妨害公务被判刑
“今后,我一定会遵纪守法,一定不会再心存侥幸,遇事一定不会再冲动了,一定会冷静考虑了再去做”。面对法院的判决,被告人李某某悔恨不已。
近日,宁南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妨害公务罪案件。合议庭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最终,被告人李某某因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某日,被告人李某某驾驶车普通两轮摩托车搭乘杨某到宁南县新华乡。当摩托车行驶至宁南县竹寿镇与新华乡路口时,被告人李某某看到公安机关正设卡检查车辆,民警向李某某打停车手势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由于李某某系无证驾驶遂强行冲卡,将一名执勤民警和两名辅警撞伤并将旁边一辆白色汽车车门撞坏后逃跑,后被民警抓获。据此,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通过该案的审理,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作为公民,遵守法律法规是最基本的行为准则,骑行摩托车要办理好行驶证及驾驶证才能上路,不能因为无证而存侥幸心理强行冲卡,这样只能让自己走上犯罪的道路,到时后悔已晚矣!
报送单位:宁南法院 通讯员:陈志红
编辑:唐玉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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