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长江十年禁捕”政策的深入推进,长江上游金沙江的生态环境显著改善,其一级支流西苏角河流域的野生鱼类资源也逐渐恢复。然而,部分沿岸居民法律意识淡薄,非法捕捞现象时有发生。
为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升群众环保法治意识,雷波县人民法院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将法庭“搬”到乡村一线。近日,雷波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马颈子镇西苏角村委会,对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经法院审理查明,2025年3月11日,被告人俄木某某、额其某甲、额其某乙、吉佰某某四人携带电瓶、抄网等工具,在雷波县马颈子镇西苏角河实施电鱼行为,共非法捕捞渔获物269条,总重19.14千克。经专业鉴定,此次捕捞的渔获物均为天然水域野生鱼类,并非人工养殖,且不属于国家二级以上保护野生生物,但四人的行为已严重破坏了水域生态环境。
鉴于此,雷波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四名被告人向西苏角河流域投放价值88486.20元的裂腹鱼等鱼苗(规格8-12cm/尾),以此开展增殖放流,修复受损生态环境。在宣判前,四名被告人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主动缴纳了全部生态修复费用88486.2元。综合考量案件性质、情节以及被告人的认罪悔罪表现,法院依法对四名被告人适用缓刑。宣判后,被告人均表示认罪服法,认可判决结果。
庭审结束后,雷波县人民法院联合县检察院、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趁热打铁开展了“索玛花开.司法守护金沙江碧水”生态司法系列活动。活动内容丰富多样,除巡回审判外,还包括环境保护法治宣传以及大规模的增殖放流行动。其中,增殖放流活动尤为引人注目,当日投放的短须裂腹鱼苗,共涉及13案17人,投放总价值达122,973.7万元。通过一系列活动,不仅彰显了雷波县人民法院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坚定决心,也向当地群众普及了环保法律知识,积极营造了全社会共同保护金沙江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此次巡回审判是雷波县人民法院积极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的生动实践。通过将审判工作与生态修复、法治宣传紧密结合,不仅严厉打击了非法捕捞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还借助“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辐射效应,增强了广大群众的生态环保意识和法治观念,为守护金沙江流域的生态环境、推动绿色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未来,雷波县人民法院将持续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大对生态环境类案件的审判力度,创新司法举措,为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贡献更多司法力量。
来源:雷波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