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波县法院:审理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近日,四川省雷波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马颈子镇西苏角村委会,公开审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经法院审理查明,2025年3月11日,被告人俄木某某等四人在西苏角河实施电鱼行为,共非法捕捞渔获物269条。
四名被告人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主动缴纳生态修复费用88486.2元。综合考量案件性质、情节以及被告人的认罪悔罪表现,法院依法对四名被告人适用缓刑。
来源:人民法院报
编辑:唐玉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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