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阳县人民检察院 开展“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宣传活动
6月9日上午,金阳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在副检察长潘志伟的带领下,全体检察干警在金阳县十字街头挂起“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的宣传横幅,摆上桌子、宣传资料,从“关于7日答复制度,金阳县检察院的信访渠道、认识12309检察网络平台、检察院受理的信访事件、来访须知、司法救助金发放”五个方面向群众宣传检察机关的职能以及相关法律知识,并把宣传单发放到群众手里,向群众讲解宣传单上的内容,耐心解答群众关心和疑惑的问题。
此次宣传活动,人民群众纷纷主动前来向检察干警要宣传单,1000余份宣传资料很快发放完毕。“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宣传活动,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搭建起了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心与心的桥梁。不仅提升了检察机关的公信力,还增强了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满意度和认知度。
报送单位:金阳检察院 通讯员:白史则
编辑:唐玉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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