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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恶务尽勇担当 巾帼力量绽芳华——记德昌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谢蓉
www.liangshanpeace.gov.cn 】 【 2020-09-18 13:43:24 】 【 来源:凉山长安网

  ——记德昌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谢蓉


  德昌县人民检察院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按照上级部署要求,依法从重从严、快捕快诉了一批涉黑涉恶案件。在扫黑除恶的激流险峻中,德昌县人民检察院涌现出一批勇于担当、冲锋在前、敢打硬仗的先进人物,谢蓉就是其中一员。


  冲锋陷阵


  她是满载荣誉的“宝藏女人”


  谢蓉,今年50岁,见到她的第一眼就给人一种刚正不阿、不怒自威的感觉。其实,谢蓉真实的一面却是平易近人、乐善好施,同事们都习惯叫她“蓉姐”,这样的称谓亲切且自然,也侧面反映了大家对他的依赖和尊重!


  从进入检察院的第一天起谢蓉就一直在业务部门工作,先是在会东县检察院担任公诉科科长、政治部主任,而后因为家庭原因调任德昌检察院公诉科科长,不管在哪里,谢蓉都是领导和同事眼中最赖以信任、担负重托的能手。


  “公诉一姐”“宝藏女人”“检察最强音”……工作中,谢蓉被同事们冠以各种各样的头衔,满载荣誉的她除了办好案件,还会积极配合院内各种工作。组织活动、采写简报、开展调研,到处都能看到她的身影,但作为一名人民检察官,最值得称赞的还得是她的办案能力和水平。


  作为德昌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的骨干力量,谢蓉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主战场,认真履职、依法办案,严厉打击涉黑涉恶刑事犯罪,争当德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排头兵、领军人,2018、2019、2020年先后主办了德昌县“4.17”“4.15”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并依法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让其得到应有的惩处。


  据悉,以谢蓉为组长的检察院公诉办案团队,严格遵循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程序公正等法治原则,加强法律监督,强化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努力把每一起黑恶案件办得扎实高效,展现了一代检察人的良好风貌。所办理的“4.17”案,2019年12月31日县人民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4.15”案,2020年8月12日已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工作上,业务能力强、庭审经验丰富,生活中,乐于助人、团结友爱,和同事们的关系亦师亦友,随便交流一下案情,往往能起到点睛之效。”说起谢蓉,德昌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吴林赞不绝口,直呼像谢蓉这样的老公诉人是检察院最珍贵的‘宝藏’,工作出色、执行力强,交给她的任务都会很放心。


  攻坚克难


  她是直击犯罪的“一把利剑”


  “4.17”专案是德昌县办理的首例涉黑案件,没有先例借鉴,没有经验可循,一切都是摸着石头过河,加之组织领导者孙某在内的多名重要组织成员不认罪,案件难度可想而知。


  谢蓉作为该案检察环节的承办负责人,既承担了案件审查批捕工作,又按照“四位一体”办案机制要求积极参与案件的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


  谢蓉带领办案组的同事们在学深悟透扫黑除恶各项政策文件、法律解释基础上,紧密围绕涉黑定性的“四个特征”,对证据逐项进行梳理、分析和审查,集思广益,形成重要引导侦查取证意见,公安机关根据意见适时调整侦查方向,力争在侦查环节把牢涉黑关;针对案件移送起诉后证据的证明要求和标准,及时向侦查机关提出补证方向;对案件涉及的程序性问题,依法提出纠正意见,确保取证合法,证据确实、充分。


  2020年4月,德昌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向纵深发展,第二起涉黑案“4.15”案又将移送起诉,谢蓉又义不容辞率办案组进驻侦查办案一线,放弃周末或与家人的团聚时间,与侦查人员一同挑灯夜战,并肩前行。


  2020年5月8日,“4.15”案正式移送起诉,犯罪嫌疑人二十三名、十余项罪名、数十起违法犯罪事实、错综复杂人物关系、案件卷宗130余本,根据前期提前介入了解的情况,谢蓉深知该案的办理难度大于已判决的“4.17”案,更远远大于日常办理的一般刑事案件,任务异常繁重。


  为确保案件按质按时完成,谢蓉又进入了没有周末、没有假期的高强度工作模式。


  在案件审查中,追诉时效、罪与非罪、组织架构等曾是制约案件顺利办理的棘手和瓶颈问题,在分管检察长的带领下,谢蓉和同事们多次往返于德昌、西昌、成都,及时向上级机关请示汇报,得到了上级机关最大的支持和帮助。


  2020年8月12日,“4.15”案历时近100天,德昌县人民检察院以唐某某等二十一名被告人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向德昌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案件提起公诉时,谢蓉和同事们不禁长舒一口气,紧绷的神经暂时可放松一下,因为谢蓉和办案组的同事们大多年近五旬,在这一百多天里,同事们已记不清,为弄清楚一个问题,大家历经了多少一起吃盒饭还在讨论案情的时光、共同熬过了多少个腿脚坐肿的不眠之夜,坚持、团结、加油是他们之间最多的鼓励与支持!


  沉着出庭


  她是据理力争的“公诉一姐”


  庭审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场,指控犯罪并非仅仅审查阅卷、机械地宣读证据,还需要根据事实、证据、法律指控各被告人的罪行,依法对被告人辩解及律师辩护进行有力答辩,说服法官采信证据,认定事实,作出判决。


  2019年7月5日至7月8日,德昌县首例涉黑案件“4.17”案在德昌县人民法院公开庭审,面对二十一被告人、二十三名辩护律师,谢蓉及办案组的四名同志胸有成竹,沉着应战。组织领导者孙某零口供,多名组织成员不认罪;部分辩护律师为被告人作无罪辩护,不惜歪曲事实,把案件的被害人解读为犯罪嫌疑人,把被告人的打砸抢曲解为正常管理,一度混淆视听,极尽辩护之能事。法庭上,邪恶正以一种貌似合法的方式公然向正义叫板,公然挑战人们的内心良知和道德尺度!


  历经四天的庭审,每天开庭近十三个小时,谢蓉及同事们的体力及精力几乎已至极限。可是答辩时,谢蓉及同事们铿锵有力地对被告人辩解及辩护人的辩护予以了一一回击,公诉人发自内心的声音从来没有如此洪亮,精力从来没有如此充沛。


  “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内心受到深深震撼,一是我们头顶浩瀚灿烂的星空,二是我们心中崇高的道德法则,而法律良知、公平正义正是我们公诉人内心崇高的法则和灿烂星空。”面对一轮轮的庭审鏖战,谢蓉信念坚定、沉着应对,让以孙某为首的“4.17”案件中的二十一名被告人,分别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名数罪并罚,分别判处一年至二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或罚金。


  “蓉姐是我们部里公认的‘最强音’,即使在人员力量少的时候,她也可以独当一面,法律法规吃牢吃透、认定事实精准、证据采集全面、法庭辩论有理有据,每一次出庭都能出色地完成公诉任务。”对于同事们来说,谢蓉就是凝聚力、向心力,也充当着老师、专家的角色,毫无保留的分享办案经验,做好传帮带工作,为检察机关培养出一个又一个精英力量。


  从检三十余年,谢蓉从初出茅庐至而立、迈过不惑至知非之年,容颜易改,不变的是一名检察官对检察工作的初心和坚守,她迈出的每一步脚印里凝聚了一代检察人对法律的忠诚和对检察工作的热爱,浸透着一代检察人对检察工作的执着与追求。


  报送单位:德昌政法委 通讯员:刘远伦


编辑:唐玉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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