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检察天地 >
宁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一起职务犯罪案件
www.liangshanpeace.gov.cn 】 【 2025-06-23 09:33:11 】 【 来源:凉山长安网

  为深入贯彻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价值理念,以“头雁效应”激发“群雁活动”,示范引领提升办案质效,2025年6月20日,由宁南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昭觉县政协原副主席、县交通运输局原党组书记马某某受贿一案在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县检察院检察长邱芳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部分县领导、县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60余人旁听庭审。

1.jpg

  被告人马某某在2014年至2021年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该案案情复杂,部分受贿款披着“以借为名”的外衣,实则暗藏权钱交易,极具迷惑性,在监察机关移送起诉前,邱芳检察长带头履职,适时提前介入调查工作,为精准指控犯罪夯实基础。


  庄严肃穆的法庭内,随着法槌的敲响,庭审依法有序推进,公诉人围绕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及法律定性全面详实举证,直观展示案件证据,清晰还原案件事实,使旁听人员迅速了解案情。在法庭辩论环节,公诉人结合案件事实、争议焦点对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一一回应,抽丝剥茧,层层递进,有力指控了被告人受贿的犯罪事实。公诉人在有效指控犯罪的同时,开展警示教育,揭示了无论犯罪手段如何隐蔽、花样如何翻新,不管受贿行为穿上怎样的“隐身衣”,学会什么样的“隐身术”,最终依然难逃法网,为旁听人员上了一堂生动的廉政警示教育课,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是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院领导带头办案的具体体现,通过“以上率下”激发队伍履职活力,全面提升办案质效,同时也是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延伸检察职能,将庭审现场变为警示教育“课堂”,进一步敲响了公职人员廉洁自律的警钟。


  来源:宁南检察院


编辑:唐玉饶
中共凉山州委政法委员会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