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校园欺凌 青春与法同行——西昌市人民检察院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
为进一步压实普法宣传责任,持续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推动“一号检察建议”落地见效,以检察履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近日,西昌市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部前往西昌市裕隆中学开展“法治进校园·开学第一课”宣传活动,以“拒绝校园欺凌青春与法同行”为题,为裕隆中学各年级师生共五十余人送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课堂上,检察干警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和检察办案中的实际案例,深入浅出地介绍了校园欺凌的定义、类型和危害。同学们深刻认识到,校园欺凌没有赢家,在被欺凌者受到难以挽回的身心损害的同时,欺凌者也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为帮助同学们强化自我保护能力,共同拒绝校园欺凌,检察干警提出三点建议,一是不做沉默的受害者,在日常生活中注意避开危险地区,遭遇校园欺凌时及时向老师、家长寻求帮助;二是不做残忍的欺凌者,强化法治意识,严守法律底线,与同学和睦相处;三是不做冷漠的旁观者,适当对被欺凌者表达同情和关心,及时向老师、家长报告。此外,检察干警还介绍了常见的校园性侵害风险,建议同学们认真学习生理知识,树立正确性观念,勇敢拒绝侵害行为,及时向老师和家长寻求帮助,不幸遭遇性侵害时要尽力保留证据。
此次法治进校园活动有效提高了学生的法治意识,为防范化解校园欺凌、校园性侵害提供了行之有效的建议,受到各年级师生的好评和欢迎,在场师生表示将在本次课后认真总结吸收,并向未参加本次课程的其他同学传达课程内容。
下一步,西昌市人民检察院将总结工作经验,以进一步落实好法治副校长制度为抓手,持续深化与辖区内中小学校的联系,不断提高普法实效,以高质效检察履职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来源:西昌检察院
编辑:唐玉饶
中共凉山州委政法委员会 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