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南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宪法宣传周”庭审进校园活动
为深入弘扬宪法精神,扎实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在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宁南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宁南县人民法院,走进宁南县朝阳小学开展“庭审进校园”活动。将真实庭审现场“搬”进校园,为全校师生呈现了一堂沉浸式法治公开课。

庭审现场,检察机关公诉人严格依法履职,有序出示证据、发表公诉意见,清晰完整指控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实施盗窃的犯罪事实。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对自身行为的违法性及社会危害性作出深刻忏悔与反省。法庭经审理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庄严肃穆的庭审氛围、规范严谨的审判流程,让师生们直观感受到司法公正与法律威严,法治敬畏之心油然而生。
庭审结束后,宁南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朝阳小学法治副校长吕仲宇以本次庭审案例为切入点开展专题法治宣讲。他以案释法,深入剖析被告人因一时贪念突破法律底线、最终身陷囹圄的全过程,警示同学们,法律既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坚实基石,也是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更是全体公民不可触碰的刚性红线,任何违法行为都必将受到法律严惩。他强调,“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的理念,引导学生树立正确价值观,依靠诚实劳动与自身努力获取财富,自觉坚守法律与道德双重底线,深刻理解“自由源于规则遵守,强大在于自我约束”的道理,让守法成为本能,法治成为信仰。
此次“庭审进校园”活动以“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模式,显著提升了法治宣传的实效性与感染力。下一步,宁南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检校协作,依托法治副校长机制,常态化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园普法活动,切实履行法律监督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职责,全力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筑牢校园法治根基。
来源:宁南检察院
编辑:唐玉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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