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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洛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三措并举严管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助力“减量控大”工作
www.liangshanpeace.gov.cn 】 【 2020-08-06 10:47:13 】 【 来源:凉山长安网

  近年来,辖区电动自行车数量不断增加,方便了群众出行,但辖区涉及电动自行车一般程序事故时有发生,影响了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针对这一突出问题,甘洛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找准电动自行车管理的短板,拿出有力、有效工作措施,在路面管理、严格执法、安全宣传等方面下足功夫,严格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管理,提升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质效。


  加大管理力度。一是紧盯重点区域,开展常态严管。排查摸清辖区电动自行车违法的规律和特点,以城区交警中队、吉斯交警中队、田坝交警中队、苏雄交警中队、田坝交警中队、海棠交警中队为单位,将主要警力倾斜到辖区主要进出乡镇通道、国道、省道、县道,划定了以县城区、火车站、汽车站等公共交通枢纽点位以及县医院、农村集贸市场等人流活动量大的区域为重点整治区域,有针对性地开展常态严管。二是明确管理重点,开展严查严处。以电动自行车挪用号牌、侵走机动车道、违法载人、不按交通信号灯通行等交通违法为重点。在县城区,早中晚高峰时段由定岗民警、辅警按照既定勤务安排,对路口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开展严管和整治工作;在乡镇,由执勤民警、辅警对违法行为较多、事故多发路段的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进行严格管理。三是调整勤务模式,开展集中整治。树立问题导向,针对辖区电动自行车违法特点及时调整勤务,依托固定执勤岗位,在辖区重点路口设立集中整治点开展整治。根据夜间违法行为较多但晚班警力不足的情况,安排夜间整治组,对夜间违法行为较多的区域进行针对性整治。


  坚持依法严管。一是提升警务技能。组织路面执勤民警、辅警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确保熟练掌握运用法律纠正违法。二是强化取证意识。针对民警、辅警在执法中存在取证不够规范的问题进行集中培训,要求执勤民警、辅警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对电动自行车管理的全过程进行取证录像,并组织专门人员不定时对民警、辅警执法记录仪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发现有不按规定使用执法记录仪的严格进行考核,发现民警、辅警在执法中存在用语不规范的进行提醒整改,督促民警、辅警坚持理性、文明执法,杜绝粗暴执法和其他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三是用足法律手段。对胡搅蛮缠、妨碍民警、辅警依法执行职务的违法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及时呼叫周边警力支援,形成警力优势,合力进行处置。对挡获的电动自行车进行车辆全面检查,对存在的违法行为一一进行处罚。对发生交通事故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检验,符合标准的上升到机动车标准进行责任鉴定,追究事故刑事责任。


  加强宣传引导。一是立足现场,宣传法律知识。在路口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同时,由执勤民警、辅警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现场进行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以及安全行驶的宣传教育,把纠正违法与宣传教育相结合,提高执法效果。二是利用媒体,拓宽宣传渠道。对工作中的电动自行车违法事故典型案例、电动自行车当事人阻碍执法典型案例,通过电视台等传统媒体曝光或通过抖音、微博等新媒体开展宣传,营造有利于整治工作的舆论氛围,助推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三是走进辖区,延伸宣传触角。针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存在道路交通法律观念薄弱、交通安全意识比较淡漠的特点,大队利用“七进”宣传教育模式,走进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集中的社区、学校、企业和工地等开展现场宣传,宣传内容包括电动自行车违法造成的死伤事故典型案例、电动自行车阻碍执法典型案例,配合当事人自身的陈述和认识以案说法,进一步增强宣传效果。


  报送单位:甘洛县公安局 通讯员:王方泽


编辑:唐玉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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