冕宁两人驾车“假酒驾”拍视频发圈,涉嫌寻衅滋事被查处!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为博关注、蹭流量无视法律法规,终将付出代价!近日,冕宁县公安局依法查处一起网络寻衅滋事案件,两名违法行为人因驾车时拍摄“虚假酒驾”视频发朋友圈,被警方依法处理。

2025年12月8日,哈马某某驾驶川W****U号白色轿车,搭载马某某(副驾驶乘坐)从冕宁县回龙镇行驶至石龙镇途中,二人将两个玻璃酒杯及一瓶贵州茅台酒放置于车辆中控台,随后各自端杯碰饮——看似“酒驾”的画面,杯中实际装的是苏打水。
期间,马某某特意录制了这一过程,配文“喝酒时间到”后发布至其微信朋友圈。该视频发布后,极易误导公众误以为二人存在酒驾违法行为,扰乱了网络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接到网友举报后冕宁县公安局情指中心根据线索迅速锁定嫌疑人,后冕宁县公安局泸沽交警中队将嫌疑人抓捕并移交冕宁县公安局泸沽派出所。到案后,哈马某某、马某某对其通过网络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二人分别做出行政拘留12日的处罚。
酒驾、醉驾是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历来是公安交管部门严查严处的重点。而部分人为博取眼球、追求流量,故意摆拍“虚假酒驾”视频在网络传播,不仅混淆公众认知,还可能引发不良模仿,扰乱社会公共秩序,触碰法律红线。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企图通过编造虚假场景、挑战公序良俗来博关注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希望广大市民引以为戒,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理性使用网络,不发布、不传播虚假信息和不良内容,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环境和安全有序的社会秩序。
来源:冕宁公安局
编辑:唐玉饶
中共凉山州委政法委员会 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