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昌市公安局佑君派出所成功破获一起租车抵押变卖案,犯罪嫌疑人刘某因涉嫌诈骗被依法刑事拘留,涉案黑色奔驰已被追回,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2025年9月9日19时许,佑君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其出租的奔驰车被租车行转租后遭变卖,引发经济纠纷。民警赶赴现场调查后发现,这并非简单民事纠纷,而是一起涉嫌违法犯罪的案件,随即立案侦查。
经查,2025年7月,受害人张某(化名)将自己的黑色奔驰租赁给西昌某租车公司负责人杨某;7月27日,犯罪嫌疑人刘某来到杨某租车公司,以租车三天为期支付相应费用后将车开走,随后在微信上支付760元伪造车辆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同时联系刘某川称自己有车要卖,约定几天后交易。7月30日,刘某收到伪造的证件后,以续租一个月为由与租车公司杨某再次协商,最终两人达成一致,约定14000元再续租一个月。
当日,刘某便携带伪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在西昌市西木高速出口与刘某川碰面,谎称自己是车辆实际车主,以10万元价格签订“车辆买卖合同”,并通过微信收取全部购车款。得手后,刘某仅向租车行支付1.4万元租金,又分别向朋友李某、黄某转账1.2万元、1.6万元,个人实际获利5.8万元。办案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刘某已涉嫌外逃,遂通过研判,最终在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某县锁定其位置。10月11日,在当地警方协助下,民警于楚雄某公安检查站将刘某成功抓获,并于10月14日将其押解回西昌。
经讯问,刘某对伪造证件变卖租赁车辆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其坦言所得资金已全部用于偿还欠债、网络赌博及个人挥霍,目前已无剩余。
西昌公安提醒:租赁车辆仅拥有使用权,切勿心存侥幸试图通过抵押、变卖等方式获利,此类行为涉嫌违法犯罪;同时,市民在购买二手车辆时,务必核实车辆登记信息、车主身份,通过正规渠道交易,避免因贪小便宜遭受财产损失。
来源:西昌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