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酣席散之际,总有个别人员借酒滋事、漠视法度,然法律底线不容逾越,“醉酒”绝非脱责借口,但凡酒后肆意妄为、触碰法律红线,必将依法依规从严追责。

案件1
2025年12月1日凌晨2时,江某某和侯某某在盐井街道润盐东街D9门口与刘某某、董某某、王某相遇,双方因开玩笑时产生误会,后江某某、侯某某与刘某某、董某某、王某参与互殴。
目前,江某某等5人已被盐源公安依法行拘。
案件2
2025年12月2日18时许,酒醉的王某某到金色童幼儿园背后时,与林某某发生口角,后王某某对林某某实施殴打。
目前,王某某已被盐源公安局依法行拘。
案件3
2025年12月3日,梅雨派出所接到张某报警称,2025年11月23日晚他与黄某、周某争吵后互殴,私下协商未果,请民警帮助。接警后民警赶赴现场处置,经查系黄某、周某酒后到张某家串门,后因语言冲突发生矛盾,随即3人互殴。
目前,3人已被盐源公安依法行拘。
案件4
2025年12月3日22时许,罗某某,沙某某,沙某等人在盐井街道润盐东街某歌城娱乐后准备离开,因罗某某等人的酒水没有喝完,罗某某便要求歌城退其酒水钱,因此事罗某某与陈某某生冲突,随后沙某某,沙某与朱某某,马某某,彭某某等人看到罗某某与陈某打起来后也上前参与互殴。
目前,陈某,沙某,朱某某,马某某,彭某某,沙某某,罗某某等7人已被依法行拘。
案件5
2025年12月3日20时许,平川派出所民警接警称,平川镇香满园菜馆有人打架,值班民警迅速赶往现场。经查,2025年12月3日晚20时30分,储某某,王某某,崔某某三人在一起喝酒,喝酒过程中王某某因酒醉辱骂崔某某,随后崔某某与其发生激烈争吵引发斗殴,储某某看见后就上前帮崔某某一起殴打王某某,一旁的亲属谢某某见状也参与互殴。
目前,4人已被盐源公安依法行拘。
案件6
2025年12月4日凌晨2时许,孙某某等人酒后路过盐井街道果场路某烧烤店门口时,马某某与则某某在一旁商店买烟大声闲聊,孙某某误认为对方在说他,便上前与马某某发生争执,随后孙某某与马某某相互殴,沈某某、刘某某、则某某、杨某某、伍某某等人看到他们打起来后便参与相互殴。
目前孙某某,沈某某,刘某某,则某某,马某某,杨某某,伍某某等7人已被依法行拘。
案件7
2025年12月6日晚,赵某某酒后与黄某某在盐井街道润盐西街平安巷发生口角,后赵某某回到黄某某的租房中,将黄某某租房内的床头柜,晾衣架,桌子等物品损坏。
目前,赵某某已被盐源公安依法行拘。
案件8
2025年12月10日凌晨1时许,何某某酒后在润盐东街农村信用社路口搭毛某某的出租车,上车时因琐事与毛某某发生争吵,在争吵过程中何某某殴打毛某某头部,随后又殴打了劝架的沙某某。
目前,何某某已被盐源公安依法行拘。
案件9
2025年12月12日16时许,唐某某酒后多次拨打110称,自己要跳水自尽,接警人员多次询问唐某某所在位置,唐某某谎称多个位置,导致盐源县公安局盐井派出所、润盐派出所、卫城派出所出动多批次警力查找,最终卫城派出所民警在辖区罗家村家中将其找到,并口头传唤至卫城派出所调查取证。
唐某某到案后,对其酒后多次报假警、占用公共资源,扰乱警方正常工作秩序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已被盐源县公安局依法行拘。
来源:盐源公安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