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盐源公安查处6起酒后滋事案,行政拘留12人。

案件1
2025年12月10日4时许,苏某各、杨某某、苏某日与海某在盐井街道金州路某酒店大厅发生口角后,3人对海某实施殴打。3人到案后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杨某某等三人已被盐源公安依法行政拘留。
案件2
2025年12月15日6时许,沈某云、沈某绿、王某等人在盐井街道金州路某酒馆饮酒后,杨某某与沈某云因酒后口角引发争吵。王某劝解无效,情绪激动下踢坏配电箱围栏、踢倒路人电动车。随后,杨某某与沈某云互殴,沈某绿殴打马某某,致马某某、杨某某不同程度受伤。
目前,王某、沈某绿、沈某云已被盐源公安依法行政拘留。
案件3
2025年12月16日22时许,马某某与沙某酒后在盐井街道某歌城楼梯口,因身体碰撞引发争吵,马某某随即殴打沙某1。沙某2等人见状上前帮殴马某某,众人到歌城门口后仍争执不休。苏某华、苏某上前劝解时,与马某某发生争吵并引发互殴。
目前,马某某在医院治疗,沙某2、苏某华、苏某已被盐源公安依法行政拘留。
案件4
2025年12月22日22时许,沙某某与马某某在梅雨镇某KTV饮酒后,因酒醉发生口角,二人到楼下后互殴。
目前,梅雨派出所对沙某某作出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并已执行,马某某因未满16周岁且初次违反治安管理,行政拘留裁决不予执行。
案件5
2025年12月22日凌晨2时许,陈某某醉酒后返回金河镇某酒店,因琐事,无故连踹多间客房房门。并殴打其女友杨小某某,致其身体多处受伤,还打烂房内烧水壶与茶杯。
目前,陈某某已被盐源公安依法行政拘留。
案件6
2025年12月25日21时许,苟某某、龙某某等人在盐井街道太安上街用餐后,龙某某打车到酒店休息,苟某某电话质问后到房间对龙某某实施殴打。
目前,苟某某已被盐源公安依法行政拘留。
来源:盐源公安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