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不容恕 盐源公安拘留5名酒后滋事人员
近日,盐源公安查处4起酒后滋事案件,依法行政拘留5人。

案例1
2025年10月30日21时许,盐塘镇的王某某醉酒后前往向某某家中找朋友喝酒,却未如所愿。随后,向某某送其回家途中二人发生口角,王某某将向某某打伤。
盐塘派出所接警后赶到现场处置,目前,王某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案例2
11月3日21时许,罗某某酒后闲逛至盐井街道一处摊位欲买酒喝,摊主因见其已处于酒醉状态而拒绝售卖。随后罗某某自行打开摊主的酒饮用,摊主上前理论时,罗某某借着酒意将摊主的桌子掀翻。
盐井派出所接警后赶到现场处置,目前,罗某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案例3
11月5日凌晨4时30分,卢尔某与卢拉某在梅雨镇辖区一KTV内醉酒后,发生口角纠纷,随后互相抓扯,被同行人员劝开后再次打斗,导致两人均不同程度受伤。
梅雨派出所接警后赶到现场处置,目前,卢尔某、卢拉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案例4
11月11日6时许,盐源县公安局树河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树河镇某村有人酒醉闹事。接报后,民警迅速到场处置。
经查,呼某某醉酒后多次滋事,扰乱公共秩序,到案后对其酒后寻衅滋事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呼某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来源:盐源公安局
编辑:唐玉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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