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110”快速响应 追回欠款4.5万元
“我是做梦也没有想到,有一天我会被警察带上警车,真是丢人!我交友不慎,居然被曾经的朋友告上法庭……”被执行人黄某在警车上面对执行干警悔恨道。

口头约定:朋友反目成仇
这起赵某与黄某借款合同纠纷案,还要从两人之间2024年的一笔借款说起,昔时赵某与黄某还是好友,黄某认为该笔款项为合伙投资费用,双方对合伙细节仅进行了口头约定,而赵某认为该笔款项为借款。后因两人协商解决未果,赵某便一纸诉状将黄某告上法庭。经法院审理,黄某需偿还该笔借款。
“法官同志,我在江油某街道发现了黄某踪迹,我亲眼见他上了某茶楼,申请出警。”12月1日中午12时许,平武法院“执行110”接到报警后,执行干警迅速出警并在途中告诫报警人切莫打草惊蛇。13时许,“执行110”干警推开某茶楼包间房门,经申请人辨认,在牌桌上对黄某进行拘传,于是便有了文章开头的情景。
当日15时许,黄某被拘传至平武法院执行局配合调查,面对执行法官,黄某当场表示自己愿意履行余下的借款,之前未及时履行是自身对于执行措施了解不足导致。18时许,黄某在法院账户汇入案款4.5万元,至此该案宣告执行完毕。执行干警对黄某进行释法明理,黄某表示后续将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其与赵某的其他经济纠纷。
“执行110”提示:
注意风险防控
常言道:“亲兄弟,明算账。”在亲朋好友的合伙经营中,应当增强法律意识,注意风险防控,通过书面方式对入伙、退伙、出资比例、盈余分配、债务承担等重要事项进行约定,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既影响兄弟感情,又遭受经济损失。
(董顺余朝舞文/图)
编辑:唐玉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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