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印发企业全生命周期公共法律服务清单指引 近 40 项服务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
本报讯(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李季实习生赵语含)昨(17)日,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四川省企业全生命周期公共法律服务清单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清单》)日前正式印发,旨在进一步发挥园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作用,以高质量法律服务助推高质量发展,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记者了解到,《清单》围绕企业设立、生产经营、转型退出三个阶段,针对企业在注册成立、日常运营、融资交易、产权保护、劳动用工、涉外服务、破产注销全生命周期,梳理提供近40项公共法律服务事项。
《清单》还统筹了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心理咨询等资源,并逐一明确了服务对象、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提供方式、提供服务的主体和依据,细化公共法律服务标准。“《清单》以整合资源、优化服务为着力点,推行覆盖自然人、企业‘全生命周期’公共法律服务,通过科学、合理规划不同阶段的公共法律服务产品,为自然人、企业提供均等化、精细化、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法律服务。”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介绍道。
目前,我省已推进建成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3.1万个,并创新推动园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建成48个园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实现了四川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跨越发展。
编辑:唐玉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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