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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昌法院:庭前调解+当场履行,当场兑现90000元
www.liangshanpeace.gov.cn 】 【 2024-08-26 13:35:58 】 【 来源:凉山长安网

  近日,德昌县人民法院乐跃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合同纠纷案,原本激烈对峙的原被告双方,在法官细致耐心地调解下,成功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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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原告为夫妻,二人女儿陈某某于2021年与被告宋某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共同居住至已故前。2022年3月8日晚,陈某某自杀身亡,女儿的死亡给二原告造成了巨大的伤害,被告为弥补对二原告造成的伤害,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后,于2022年3月10日签订了《补偿协议书》,协议约定被告宋某及其父母自愿补偿二原告20万元,签订协议之日被告支付了原告10万元,剩余10万元在约定给付期限届满后,经原告多次催促,被告均未支付。二原告认为原、被告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补偿协议书》,被告未及时给付剩余10万元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其合法权益,遂将被告宋某及其父母诉至法庭,请求法院依法判决三被告支付剩余赔偿款10万元。


  在诉前调解阶段,法官及人民调解员多次通过电话联系双方了解案件情况,努力促使双方达成调解方案,但因双方分歧较大,该案在诉前调解未果后转入诉讼程序。


  开庭前,二原告及被告宋某的父母及双方亲友到达法庭,承办法官再次向二原告释明诉讼程序耗费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劝慰二人放下心结,积极与对方进行沟通,达成调解合意。“我们和原告亲家一场,小陈去世我们和孩子也很难受。但我们家的经济确实比较困难,我们希望法官能做一下对方的工作,看原告是否能够降低赔偿金额。”法官向二原告转达了被告方的意见,得知被告方有调解意愿,二原告的态度也有所好转,同意在赔偿数额上做出退让。


  经过承办法官从中协调,双方将补偿款确认为9万元,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被告方走出调解室联系亲友筹集资金。最终,在承办法官的见证下,被告方当场通过现金给付的方式向二原告支付了9万元款项,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书,该案得以顺利调解结案。


  一纸判决很容易,但想案结事了,却需要倾注大量心血。后续,德昌法院将继续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一手抓执法办案,一手抓诉源治理,积极延伸司法触角,将调解工作贯穿诉讼全过程,努力为群众提供更优质的解纷服务,力争将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来源:德昌法院


编辑:唐玉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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