冕宁:妻子患病诉离婚 法院调解予补助
3月19日下午,冕宁法院民事审判庭妥善化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原告冯某与被告杨某于2019年登记结婚。婚姻存续期间,冯某被确诊强直性脊柱炎需持续治疗,但杨某长期在外,导致双方感情出现嫌隙。此前,冯某曾诉至法院要求杨某承担抚养义务,杨某也曾诉至法院要求与冯某离婚。受理此案后,在双方对离婚均无异议下,针对离婚补助,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多轮调解,最终杨某当场支付补偿金21000元,此案圆满化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千零九十条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冕宁法院通过本案调解,生动诠释了“家事审判专业化与人性化并重”的司法理念,为化解涉病弱势群体婚姻纠纷提供了可复制的“温情解法”。
来源:冕宁法院
编辑:唐玉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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