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源:主动作为化纠纷 司法为民促和谐
5月15日,盐源县人民法院泸沽湖人民法庭获悉一起涉外地商人买卖合同纠纷:福建籍商人林某钦与湖南籍商人朱某勇因五金件买卖合同的货物数量、价款及付款方式等问题产生争议,矛盾持续升级,双方多次发生肢体冲突,辖区派出所曾介入干预。若纠纷未能妥善化解,可能演变为刑事案件,影响辖区营商环境。
受理该案件后,为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泸沽湖人民法庭主动担当、靠前服务,于2025年5月15日傍晚深入纠纷发生地盐源县长白镇,启动“夜间调解+就地解纷”机制。法庭干警联合辖区调解组织,从以下三方面开展工作: 1.释法明理:详细解读《民法典》《民事诉讼法》等相关规定,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2.纾困解难:针对争议焦点逐项梳理,提出货物核验、分期履行等务实调解方案; 3.情理疏导:结合双方长期合作基础,引导换位思考,修复信任关系。
经4小时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林某钦同意修正货物数量及价款,朱某勇承诺分期支付剩余货款,并当场签署调解协议书。
来源:盐源法院
编辑:唐玉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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