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冕宁:庭审进校园,普法护“未”成长
www.liangshanpeace.gov.cn 】 【 2025-04-16 13:04:52 】 【 来源:凉山长安网

   为进一步加大打击毒品犯罪的宣传力度,增强青少年群体识毒防毒意识,严防青少年药物滥用,充分发挥以案释法普法宣传作用,4月14日上午,冕宁县人民法院今年以来第三次将庭审“搬”进校园,在冕宁县第二中学公开审理了一起涉毒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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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案由冕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勇刚担任审判长,依法组成七人合议庭进行审理。冕宁县检察院指派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辩护人出庭为二被告人辩护,5000余名师生旁听了此次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吉某某、阿某某明知是毒品而采用体内藏毒的方式运输毒品海洛因,其中吉某某运输毒品海洛因240克(38颗),阿某某运输毒品海洛因20克(3颗),二被告人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运输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合议庭依法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和辩论,分别听取了公诉人、被告人及辩护人的意见,充分保障了各方诉讼权利。庭审结束经合议庭评议后,审判长当庭宣判:被告人吉某某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被告人阿某某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   育人以法、润物无声。此次公开庭审让同学们感受到了法庭的庄严与法律的权威,也进一步认识到了毒品的危害性,为同学们树立法律意识,远离犯罪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下一步,冕宁法院将继续保持打击涉毒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通过以案释法、以案示警,护“未”成长,持续创新普法方式,做好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筑牢校园禁毒“防火墙”,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来源:冕宁法院


编辑:唐玉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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