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法院风采 >
德昌:巡回审判惩醉驾 安全驾驶入民心
www.liangshanpeace.gov.cn 】 【 2025-05-07 14:02:02 】 【 来源:凉山长安网

  近年来,德昌县域内危险驾驶罪案件呈高发态势,为了让普法宣传更接地气,司法服务更近民心,4月28日,德昌法院将巡回法庭开进永郎镇,采用“庭审+课堂”模式,公开审理危险驾驶罪典型案件,组织30余名群众“零距离”旁听,以鲜活案例开展沉浸式法治教育,打造交通安全普法课堂。  

1.jpg

   在庭审过程中,检察机关详细阐述了案件的犯罪事实:被告人严某某在严某甲住处饮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沿德昌县昌州街道王所社区村道自北向南行驶,行至一拐弯处时,与相对方向驶来的轻型仓栅式货车相撞,造成严某某受伤住院及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严某某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经四川鼎诚司法鉴定中心凉山分所鉴定:严某某的血液中检出乙醇成分,其含量为143.2mg/100ml。   


  庭审过程秩序井然、规范庄重。法庭依据翔实的证据链,细致分析案件事实、社会危害程度,综合考量被告人自动投案、认罪悔罪态度良好等情节,判处被告人严某某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被告人当庭表示服判息诉,最后陈述时懊悔道:“我真是悔不当初,经过此事,我以后一定时刻警醒自己,做个知法守法的人。”   


  此次庭审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庭审结束后,法官针对危险驾驶罪的危害及法律后果进行了详细讲解,提醒广大群众要时刻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杜绝侥幸心理,遵守交通法规,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在场旁听群众也表示:“我们将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铁律,绝不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庭审结束后法院干警向周边群众发放宣传资料,进一步向群众深入宣传醉酒驾驶的违法性、危害性及醉驾标准、认定依据等。同时,干警们对中老年等高发群体进行面对面宣传,引导群众认识酒驾、醉驾,培养规则意识,养成守法习惯,杜绝醉驾行为发生。   


  德昌县人民法院将继续深化巡回审判,致力于拓展法治宣传的覆盖范围,持续加大对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通过公开庭审、以案释法等方式,增强公众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为构建平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来源:德昌法院


编辑:唐玉饶
中共凉山州委政法委员会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