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市人民检察院与市住建局联合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检查活动
为贯彻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和关于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检察监督活动的指示精神,切实推动燃气治理模式由事后惩处向事前预防转型,筑牢燃气安全屏障。9月4日,西昌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住建局对西昌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检查,并同步对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检察监督。检查活动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开展。
检查工作中,西昌燃气有限责任公司针对燃气生产、运输、供应方面采取安全措施、落实安全责任情况进行了详细的报告。随后,西昌市人民检察院、市住建局联合检查组以查阅资料的形式对西昌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燃气进出运输、日常管理台账、燃气设备操作规程、应急处置机制建立、人员资质及安全培训等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中,突出重点,结合燃气生产、运输环节开展现场实地检查,对生产设备、储存设备、燃气管道的维护、监测情况进行详细查看,排查是否存在设备老化、破损、泄露等安全隐患,及时发现风险堵塞漏洞。
检查工作中,西昌市人民检察院要求,燃气公司要高度重视燃气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燃气管道日常巡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通过联合检查,进一步强化了燃气公司的安全意识,规范了燃气管道的安全管理。下一步,西昌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协作,定期开展燃气安全检查和宣传教育工作,排查隐患、防范风险,促进安全生产,营造安全稳定的生产生活环境。
来源:西昌检察院
编辑:唐玉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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