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昌县检察院立足于涉罪未成年人不捕、不诉后的训诫活动与帮教有机结合,积极构建“检察听证+教育矫治+帮扶救助+亲子教育”的多元化履职模式,注重进行法治教育、思想教育、心理辅导,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5月13日,德昌县检察院召开了一起未成年人聚众斗殴案拟不起诉不公开听证会,会议邀请了与未成年人工作密切相关的教育、团委、妇联部门代表作为听证员参加。
案件承办人、涉案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及公安机关代表共20余人参加此次听证会。听证会主要分成三个部分:一、严肃法律述案情。检察官介绍了经审查查明的案件情况,基于对犯罪嫌疑人社会危险性和主观恶性不同考量拟分别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和相对不起诉决定的法理依据。强调涉案犯罪嫌疑人均构成了聚众斗殴罪,但鉴于犯罪嫌疑人系未成年人,涉事双方积极赔偿达成谅解,具有自首、认罪认罚、初犯等情节,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从宽处理。二、教育评议两手抓。听取基本案情后,听证人员围绕需要听证的问题进行提问,并结合案件事实、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等充分发表意见,一致认为检察机关对案件处理意见正确。本着对未成年人犯罪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参会人员依次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了教育,表明他们的行为对社会、家庭、个人的危害,倡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强化对法律的敬畏之心。提高自身法律意识,珍惜此次检察机关对他们宽大处理的机会,走好以后的人生路。同时对犯罪嫌疑人法定代理人提出要求,督促其履行好监护职责,重视家庭教育,配合做好帮教工作。三、认真悔罪表决心。犯罪嫌疑人认真忏悔,表示已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保证以后遵纪守法,好好做人做事,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此次听证会既是检察机关阳光司法的生动实践,也是法治教育、法治宣传的有益探索,有效整合了司法、社会、家庭三方力量,最大限度地挽救了涉罪未成年人,为迷途的孩子点亮希望之光。
来源:德昌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