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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联合发布全省消防安全专项检察监督活动典型事例
www.liangshanpeace.gov.cn 】 【 2023-11-14 15:52:08 】 【 来源:四川法治报

两部门联合发布全省消防安全专项检察监督活动典型事例


地下停车场变茶馆仓库?“组合拳”来了!


  地下停车场被擅自改建为茶馆和仓库,“检察蓝”携手“火焰蓝”打出治理“组合拳”;敬老院起火,检察机关、消防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检察监督;私拉电线为电动车“飞线充电”引发局部火灾,采取火灾警示、约谈提示、教育培训、督导检查等多项措施推动治理……近日,省检察院、省消防救援总队共同选编了4件检消协作维护我省消防安全典型事例,深入推进全省消防安全专项检察监督活动,筑牢全省消防安全“防火墙”。

  

  典型事例1:筑牢地下停车场消防安全防火墙

  

  泸县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在办理陈某某寻衅滋事案过程中,发现陈某某擅自将地下停车场改建为茶馆和堆放家居、建材等易燃可燃物品的仓库,未进行防火分隔、未设置安全出口,已形成重大火灾隐患。经实地走访,发现该小区还存在类似圈占车库违规开设茶馆的情况,消防安全隐患突出,遂根据检察机关内部线索移送规定,将案件线索移送该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初查确认茶馆采用易燃泡沫板进行隔断,严重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立即围绕公益受损事实全面收集固定证据,依法立案调查。

  

  泸县检察院经调查,于今年7月21日依法向县消防救援大队制发检察建议,要求及时履行消防监管职责,督促涉案地下停车场整改消防安全隐患。县消防救援大队随即对涉案茶馆相关违法行为进行查处。9月7日,县消防救援大队向县检察院书面回复整改落实情况。检察机关邀请人民监督员全程监督,会同消防部门对涉案茶馆整改情况开展回访评估,根除消防隐患。

  

  泸县检察院与县消防救援大队会签《关于加强消防安全领域工作协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应定期召开检消协作联席会,围绕信息共享、行刑衔接、监督检查、消防宣传、社会治理等方面强化协作配合,破解线索移送不畅、证据收集不力困局,开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形成监督与监管合力,打好“防范+打击+治理”组合拳,携手共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线。

  

  根据《意见》,泸县检察院联合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开展全县地下停车场消防安全治理专项监督活动,邀请县住建局指导启动对全县47个高层地下停车场的专项监督。经排查,9个地下车库改变防火条件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11个地下车库固定消防设施未保持完整有效,10个地下车库存在疏散指示标志损坏,7个地下车库消防安全制度不健全。专项工作组对排查出的消防安全隐患“拉单列表”进行台账式管理,县消防救援大队和县住建局协同指导物业公司迅速整改。截至目前,已有35个风险点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12个风险点正在整改中。同时,组织对18家物业公司开展地下停车场消防安全培训会,集中通报全县地下停车场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并进行消防技能和管理培训,检察机关列席监督,共同为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防火墙”。

  

  典型意义

  

  泸县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在办理个案中,注重一体化融合履职,及时移送涉消防安全风险线索至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精准制发检察建议跟进监督。检察机关联合消防等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开展辖区内地下停车场等消防安全高风险场所治理专项监督活动,以“检察蓝”携手“火焰蓝”,整合力量打出治理“组合拳”,有效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推动安全责任落实,促进公共安全治理模式由事后惩处向事前预防转型。

  

  典型事例2:推动高风险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按照省检察院、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开展全省消防安全专项检察监督活动的通知》的要求,仪陇县检察院、县消防救援大队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成立4个工作组,主要针对医院、医养结合机构、工业园区、各类仓库等高风险场所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建立问题台账,细化整改措施。截至目前,共排查医疗机构及企业174家,其中,消防安全制度不健全的32家;发现安全隐患187处,消防设施配置不达标131处。

  

  仪陇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检察院会签《关于建立消防安全与检察监督协作机制的意见》,确立目标任务及工作方向,对辖区内医院、工业园区、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开展专项整治,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及经营主体履行消防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定期开展检消协作联席会,对加强线索摸排与移送、调查协作与配合、问题整改与落实进行细化落实,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的有效衔接,做到防范、打击、治理并举。

  

  针对专项监督发现的问题隐患,要求责任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回访。县消防救援大队回访发现工业园区多家企业市政消防设施不足,分布不符合消防规范,且相关单位未整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遂将相关线索移送县检察院。经调查核实,县检察院向负有监管职责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市政消防设施建设职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及时回复并落实整改。

  

  典型意义

  

  检察机关与消防救援部门联动协作,推动辖区内生产企业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检察机关依法充分履职,通过行政公益诉讼推动行政主管机关履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能,监督行政机关真履职、真整改,以“我管”促“都管”,凝聚多方合力,促进行政监管与行业自治,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消防安全治理新格局。

  

  典型事例3:联合保护敬老院、老年人消防安全

  

  在办理彭某某、岳某某放火案中,旺苍县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提前介入阶段,检察官针对敬老院建筑结构属砖混结构,起火点为厨房外的纱窗,未烧及厨房内物品等情况,对于是否具有引发火灾的危险性提出取证意见,要求在现场勘验、事故调查报告中明确对人身、财产等公共安全危害可能性,强化关于火情火势、救火过程的证据。针对涉及消防安全领域的专业问题,旺苍县检察院邀请县消防救援大队对现场燃烧的痕迹、提取的相关证据、可能造成的结果全面分析,为准确认定案件性质提供专业意见。针对案发原因为老年人感情纠纷引发的报复泄愤,旺苍县检察院全面听取各方意见,要求对火灾损失进行认定,对被告人开展法治教育,促使其认罪认罚,积极赔偿损失。

  

  随后,旺苍县检察院、县消防救援大队深入社区、乡镇10余家“涉老”机构,联合开展专项检察监督,对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相关单位消防验收手续是否齐全、消防器材是否符合使用要求等进行全面检查,共排查出安全隐患18处。对排查出的18个安全隐患问题进行分类处置,其中10处轻微隐患,要求“涉老”机构负责人及安全责任人立即整改到位;8处“老大难”安全隐患,由消防大队制发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后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目前“涉老”机构被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已全部整改完毕。对全县的“涉老”机构进行分类,由县消防救援大队对人员较多、结构复杂的敬老机构进行“挂联结对”,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培训演练;由县检察院对人员较少、管理较为规范的养老机构进行定点包片巡查。

  

  旺苍县检察院、县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消防安全与检察监督协作机制的意见》,明确日常联络、线索移送、事故调查、办案协作、消防安全宣传等职责。同时,联合开展专题宣讲,深入重点村镇和社区开展安全知识专题教育,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聚焦重点时段、重点人群开展靶向消防宣传,提升老年群体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引导构建人人有责、人人享有的安全生产社会治理共同体。

  

  典型意义

  

  旺苍县检察院与县消防救援大队紧密协作,从办理涉敬老院放火个案出发,到关注敬老院特殊组织、老年人特殊群体的消防安全,再到联合开展特殊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察监督、针对特殊群体专题消防法治宣讲,达到“办理一案,推动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

  

  典型事例4:检消共治电动车“飞线充电”难题

  

  今年1月26日,攀枝花市西区发生一起因小区居民私拉电线为电动车充电造成的局部火灾事故。对此,九三学社攀枝花市委在攀枝花市两会期间,提出了《关于破解“飞线充电”难题的对策建议》的提案。攀枝花市检察院通过衔接转化梳理出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并在全市开展“飞线充电”专项监督行动。攀枝花市西区检察院(以下简称西区检察院)联合相关部门对辖区内电动车“飞线充电”情况进行全面摸排。3月29日,西区检察院向西区消防救援大队(以下简称西区消防队)发出《检察建议书》。西区消防队立即分析研判辖区消防安全形势,针对建议书所述小区部分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场所处电动车违规停放或私接电线为电动车“飞线充电”等问题,采取火灾警示、约谈提示、教育培训、督导检查等多项措施推动治理“飞线充电”这一顽瘴痼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西区检察院联合西区消防队组织召开全县消防安全专项培训会暨“1·26”火灾警示教育座谈会,对各街道(镇)、各社区的消防安全负责人进行约谈,以消防安全指挥办公室名义向各成员单位发送《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工作的提示函》,开展“一清二建三引导”(即:清楼道、门厅;建停车棚、建充电设施;引导群众安全停放、引导群众安全充电、引导群众安全使用),进一步规范电动车停放和安全充电。

  

  西区消防队联合西区检察院派出监督检查组,对辖区内5个小区、13个电动车销售商铺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并现场整改,同时发动全区240余名网格员开展入户排查登记,助推蓝湖小区、宝鼎金沙小区、星瑞时代、福广金城小区、清香坪、河门口廉租房安装集中充电桩18处。目前,全区现有充电桩插座100余个,增划非机动车停车位1500余个,从源头上解决违规停放、充电的问题。此外,督促物业单位加强对停放点的集中管理,定期开展防火巡查,确保“停车有人管、充电有人守”。

  

  典型意义

  

  本案是从政协提案中发掘出的案件线索,通过案件化办理,转化为诉前检察建议,通过督促履职,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与行政部门共同推动解决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问题,切实消除群众身边的安全隐患。西区检察院与区消防救援大队紧密协作,推动多部门形成工作合力,推进充电桩等基础设施建设,切实解决供需矛盾。同时,通过法治宣传引导居民充分认识到“飞线充电”的危害,建立常态长效的监管机制,营造居民自查、自治的良好氛围,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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