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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法说理促案结 化解矛盾解心结
www.liangshanpeace.gov.cn 】 【 2024-01-05 11:07:26 】 【 来源:凉山长安网

  刑事和解是高质效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一剂良方”,在确保公正司法的同时,可以促进社会矛盾化解。近日,木里县检察院在一起故意伤害案办理中,启动刑事和解程序,邀请人民调解员、值班律师等多方参与,成功促使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实现了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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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悔改,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酒后与素不相识的被害人发生争吵,随后犯罪嫌疑人使用菜刀将被害人砍伤,经鉴定被害人人体损伤为轻伤二级。该案移送检察院批准逮捕后,承办检察官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意见,了解到被害人受伤后自费住院治疗,住院期间及出院后犯罪嫌疑人及家属未赔礼道歉、亦未赔偿损失。犯罪嫌疑人敷衍、消极处理该事的态度令被害人愤恨不已,社会矛盾越加突出。由于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未达成和解,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可能引发新的社会风险及矛盾。最终对犯罪嫌疑人依法批准逮捕。


  释法说理,变更强制措施。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通过摆事实、讲法律、讲情理的方式,多次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做思想工作。经过释法说理,犯罪嫌疑人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愿意诚恳地向被害人赔礼道歉并积极赔偿损失。被害人答应只要犯罪嫌疑人按要求赔偿损失且赔礼道歉,被害人就予以谅解。经过多次沟通协调,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存在刑事和解的可能,承办检察官对该案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经审查,本案犯罪情节轻微,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性不大,认罪悔罪态度好,具有自首情节,愿意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致于发生社会危险性,决定对犯罪嫌疑人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多方联动,促进矛盾化解。本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结案了事很简单,但是做到“案结事了人和”才应是办案的目的。承办检察官不就案而办案,邀请人民调解员、值班律师、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双方熟人共同参与调解。调解中坚持“自愿、合法”原则,从案件的事实、证据出发,对双方当事人采取“背靠背”的模式进行释法说理,通过阐述法律法规、刑事司法政策,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化解矛盾分歧,促使双方摒弃对立情绪,最终犯罪嫌疑人取得被害人谅解,双方达成刑事和解,双方矛盾亦得到有效化解。


  下一步,木里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法能动履职,不断提升办案质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用心用情办好人民群众身边每一起案件。


  来源:木里检察院


编辑:唐玉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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