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检察天地 >
会东:“两院”凝聚思想共识,维护刑罚执行权威
www.liangshanpeace.gov.cn 】 【 2024-03-15 10:01:10 】 【 来源:凉山长安网

  3月14日,会东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到凉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东县管理部对会东县人民法院的财产刑刑罚执行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下,规范、有效的履行了检察监督职责,成功执行了一起财产刑刑罚执行案件,挽回国家财产损失20余万元。

1.jpg

  被执行人胡某某,原系某卫生院院长,因犯贪污罪、受贿罪,被会东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罚金及追缴违法所得;判决生效后,胡某某拒不履行。经查,胡某某在凉山州住房管理中心会东县管理部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尚有余额,具备财产刑刑罚执行条件。经现场查实,胡某某公积金账户内仍有206002.3元资金,在县检察院的监督和相关部门的配合下,会东县人民法院依法扣划了被执行人胡某某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资金,有效打击了涉罪被执行人的嚣张气焰,杜绝了涉罪被执行人因罪获利,切实提升了财产刑刑罚执行检察监督质效,维护了生效刑事裁判的既判力和法律权威。


  下一步,会东县人民检察院将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全州检察长会议部署,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聚焦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进一步凝聚思想共识,加强与会东县人民法院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将党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和打击违法犯罪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不断提升司法机关的公信力。


  来源:会东检察院


编辑:唐玉饶
中共凉山州委政法委员会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