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南到北的司法救助,彰显普格法院关怀
司法救助是指国家向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而生活困难的当事人支付救助金的一种行为。近日,普格县人民法院就进行了一次司法救助。当事人孙某某在普格县人民法院的一起案件中未获得诉讼支持,而后转变为一位长期信访人员。为此普格法院深入到孙某某户籍所在地广元市苍溪县云峰镇了解情况,该人员家庭困难、生活拮据,长期在外打工,经院党组讨论决定给予其3万元的司法救助。
在院里的统筹安排下,普格法院联合普格县司法局律师一行人员进行了一次从南到北的司法救助。经过800多公里的翻山越岭到达苍溪县云峰镇找到被救助人员和云峰镇政府等相关人员进行了座谈。座谈会上,随行人员对此次司法救助的情况作了介绍,同时也听取了被救助人孙某某的诉求及云峰镇政府的建议,双方就孙某某的问题进行了沟通,云峰镇政府和孙某某本人也对于此次司法救助感到非常感谢。
此次司法救助彰显了普格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对困难程度不同的当事人采取主动调查、主动告知、主动救助的三主动方式对人民群众的急、难、盼、愁问题进行精准救助,体现了普格法院在为民办事中的司法温情,诠释了司法救助的意义。
来源:普格法院
编辑:唐玉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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