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结婚登记,用不用支付孩子抚养费?
妻子扔下丈夫孩子不辞而别,4年来均未支付抚养费,问其原因,竟称自己没有登记结婚,不用支付抚养费。近日,万源市法院审结了原告孙某甲与被告苏某抚养费纠纷案,判决母亲依法支付抚养费。
据了解,孙某与苏某本是同乡村民,2017年初经人介绍订婚,随后,按照农村风俗举行了婚礼,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018年3月5日,苏某生下一女后便不辞而别,留下孙某与女儿孙某甲艰难度日。由于孙某家境贫困,女儿身患疾病,家庭条件更加困难,难以给孩子健康的成长环境,故诉至法院请求苏某支付抚养费。
法院审理认为,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受父母的婚姻关系的影响。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故判决被告苏某每月支付原告子女抚养费,直至女儿年满18周岁。
法官说法
抚养孩子是父母双方应尽的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不因父母双方是否缔结婚姻而改变。非婚生子女虽系没有合法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子女,但责任在其父母,子女无任何过错,其法律地位与婚生子女完全相同。因此,还需慎重对待婚姻家庭,尽力避免因家庭不完整、教育抚养缺失等问题对孩子造成的伤害,以更好地促进子女的健康成长。
(谢展 魏祯)
编辑:唐玉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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