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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公安交警发布一起交通事故典型案例
www.liangshanpeace.gov.cn 】 【 2021-02-26 16:14:39 】 【 来源:凉山长安网

  一、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和救援情况:


  2020年10月20日中午,周某某驾驶川WVN**9号小型普通客车从西昌市礼州镇方向往西昌市漫水湾方向行驶。14时许当车行驶至西昌市月华乡黑沙河大桥路段处时逆向行驶与对向由王某某驾驶的西昌043**0号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王某某当场死亡,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1、王某某当场死亡。


  2、直接经济损失:车辆损坏,直接经济损失大约2000元。


  三、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和事故责任认定情况:


  当事人周某某驾驶机动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之规定。是造成本次交通事故的原因。当事人周某某承担此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当事人王某某不承担此次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


  交警提示:驾车上路,务必遵守交通规则。道路不可逆行的道理人尽皆知,可总有少数驾驶人置交通安全和法律于不顾,为图一时方便,在道路上“反其道而行之”,这不仅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也容易给自己和他人的家庭带来不幸与灾难。


  报送单位:凉山公安交警 通讯员:方茹


编辑:唐玉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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