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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田坎上种茶苗引发纠纷 两村民打架后打官司
www.liangshanpeace.gov.cn 】 【 2024-04-17 12:05:10 】 【 来源:四川法治报

  本报讯(富娜娜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陈博)日前,成都市蒲江县法院依法审结一起人身损害案,导致双方大打出手的原因,竟是因为一道小田坎。


  李某、王某系同村村民,双方田地相邻。一天傍晚,王某做完农活,在回家路上看见李某骑摩托车经过,便提起自己的自行车将其挡下,并用右手打向李某脸部,随后双方扭打在一起跌入了田沟……打架后,李某回到家即报警并入医院治疗12天,花费5893.95元。之后半年里,李某进行“鼻内镜下鼻窦开放+鼻甲成形+鼻中隔偏曲矫正术”治疗,共计花费14362.51元。后李某诉至蒲江县法院要求王某赔偿医药费、误工费、护理等各项费用共计5万余元。


  蒲江县法院大塘法庭受理此案后,通过调查得知,李某在与王某相邻的公用田坎上栽种茶苗。由于相邻田坎属于公共区域,王某便向李某提出不能栽种,而李某却置之不理,王某遂将李某栽种在田坎上的茶苗扯掉,由此引发纠纷。经村干部调解未果,李某将王某茶地里的茶树砍损49棵,导致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最终引发打架事件……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王某因过错造成他人人身损害,应承担赔偿责任;李某在此次争议中亦存在不当行为,应承担相应责任。最终,法院认定各项费用共计10694.02元,判令由王某3日内赔偿李某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共计9624.62元,李某自行负担1069.4元。随后,法官及时告诫王某,若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依法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编辑:唐玉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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